本标准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 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 的通知》(建标[2008]102 号) 的要求,由华中科技大学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的。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广泛征求意见,多次开展专题研究和技术研讨会,进行了多次的研讨和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分 8 章和 5 个附录,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地铁工程施工安全组织管理评价,地铁工程施工安全技术管理评价,地铁工程施工环境安全管理评价,地铁工程施工安全监控预警管理评价,地铁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体评价等。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华中科技大学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本标准的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华中科技大学(地址:湖北省华中科技大学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西六楼 413 室;邮政编码:430074),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