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偷乙的财物,因害怕被追究,过了一段时间又偷偷地返还,这是( )。   A、犯罪未遂   B、犯罪中止   C、犯罪既遂   D、犯罪预备

甲偷乙的财物,因害怕被追究,过了一段时间又偷偷地返还,这是( )。

  A、犯罪未遂

  B、犯罪中止

  C、犯罪既遂

  D、犯罪预备

参考答案:C

  【解析】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犯罪预备是指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如预备犯罪工具、创造犯罪条件等。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从而避免了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本题中甲偷了乙的财物,乙已经失去对财物的占有,因此甲的行为构成犯罪既遂。事后返还的行为不影响犯罪既遂的成立。故本题答案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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